法院快审快判零容忍涉疫情违法犯罪

淮南日报 2020-03-02 08:45 大字

本报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们对口罩的购买需求日益增长,一些不法分子却在网络上借此进行诈骗。连日来,淮南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严从快审理判决2起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为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月28日,田家庵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一起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通过微信向陆某谎称自己是口罩生产厂商、可出售口罩,先后5次共收取3400元后将陆某拉黑。后来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将赃款退还陆某,2月26日田家庵区法院受理案件,短短48小时内便完成了阅卷、送达、拟定庭审提纲、公开庭审等系列活动。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用品名义实施诈骗,依法应从重处罚,最终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月25日,凤台县法院审判了全市首例涉疫情虚假出售口罩的诈骗案。被告人彭某因个人贷款即将到期无力偿还,在微信群中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在先后骗取关某等4人共计16668元后,将微信注销并四处藏匿。彭某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审理后当庭以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案件,充分彰显了淮南市法院从严打击涉疫犯罪的坚定决心,形成了对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慑。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全市法院将坚持“零容忍”态度,继续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审理,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报记者 吴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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