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精准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淮南日报 2019-04-02 10:18 大字

本报讯 淮南市强化举措、精准实施,今年以来累计发放保障资金8388万元,41754户家庭、79398名群众享受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政策,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淮南市积极推行农村低保信息在居住地公示与网上公示双公开制度,要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均在固定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让广大村民详细知晓、全面理解、正确认识和有效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同时,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定期审核制度,做到“一查、二看、三访、四备案”;依托淮南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行网上申请、审核、审批,做到村(居)委、乡镇所、县(区)局三位一体,村民代表、基层人员、纪检干部参与评议,有力地保障了符合政策的困难户“应保尽保”。

淮南市还注重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核对平台建设,全面排查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和家庭;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实行低保经办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制度。近期,集中四个月时间,开展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整治农村低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淮南市深刻认识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困难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此,淮南市探索建立保障标准常态化增长机制,自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先后调整9次,从月人均60元提高到570元;2018年7月1日起,市辖区和凤台县实现了城乡低保统筹管理、同一标准,有利地推动了城乡深度融合和协调发展。

(本报记者 贾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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