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淮南日报 2019-02-20 15:42 大字

本报讯 新年伊始话民生,凤台县杨村镇彭庄村低保户苏万友心里暖暖的。“现在,我每月的低保金涨到了570元;低保金每年都在增加,让我更加坚定了生活的信心。”苏万友说。

透过普通事例看民生,彰显着淮南市民政部门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持续提高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民生情怀。2018年,淮南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继续提高,市辖区及凤台县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统筹,统一提高到570元/月,城乡低保标准增幅分别达到8.6%和70%;寿县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557元/人,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4344元/人,分别增幅为6%和8%。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5万人次,发放保障金4.5亿元,社保兜底功能进一步发挥。对35万人次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支出资金1.25亿元,对4.8万人次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实施“351”健康脱贫兜底政策,支出保障金1950万元。开展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农村低保对象23259人,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808人,确保了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有序开展。

特困人员、残疾人是民生保障的重要人群。2018年,淮南市特困供养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7922元/年、8500元/年。全年实施临时救助3400人次,累计支出资金770万元,人均救助水平达2264元。孤儿保障标准提高10%以上,保障孤儿1268人,全年发放保障资金1390万元。同时,残疾人两项补贴机制进一步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级、二级标准提高至840元,三级、四级标准提高至4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提高至70元,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在全省排名第一。 (本报记者 朱庆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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