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多方协调督促履行
凤台讯 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党政机关的执行案件,经法院多方协调沟通,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款25万元。
2017年6月,被执行人缪某承包淮南市某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某市容管理局)广告牌修缮项目,缪某找到申请人林某的丈夫参与施工。林某丈夫在缪某的要求下进行广告牌架上作业,由于在高温下持续工作,完全没有休息,导致中暑昏厥从架上跌落,送医救治无效死亡。林某一家6人将缪某和某市容管理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该案经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被执行人缪某赔偿申请人林某等6人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合计45万余元,某市容管理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对被执行人缪某及某市容管理局名下财产进行调查。法院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缪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某市容管理局也以其无独立经费为由,不予配合。
执行法官立即向院领导汇报了案件情况,考虑到被执行人的主体特殊性,如对其账户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将会影响到某市容管理局的正常运行。为此,凤台法院多次召开疑难案件研讨会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一方面积极组织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协商,尽可能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另一方面积极与该市容局所在地的政法委进行协调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积极引导党政机关尊重法院生效判决的意识,告知其带头诚信守法关乎到党政机关社会公信力。通过法院的多方奔走努力,被执行人缪某于执行立案的2个月内先后履行执行款25万元,余款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制定了分期履行计划。 (方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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