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夜查酒驾不放松

淮河早报 2019-01-04 11:12 大字

本报记者 苏国义 实习生 孙穆涵 常先飞 摄影报道

众所周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近年来,随着淮南市交警部门持续查缉酒驾违法行为,酒后驾车这一现象在淮南市已经明显减少。但是,如此高压之下,个别驾驶人却依然抱有侥幸心理,明知故犯,非要酒后驾车,结果,他们被交警逮个正着。

醉酒驾者 竟在马路中间睡大觉

1月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谢家集大队获悉,2018年12月30日深夜10时许,该大队副大队长张锐带领一中队指导员余文革和辅警李涛在主干道合阜路上开展夜间巡查时,发现砂里岗路段的道路中央,有一辆白色的轿车久停不走,其他过往车辆纷纷避让、险情不断。张锐走近一看,该车驾驶员竟然趴在方向盘上睡着了,他马上指示民警、辅警从警车后备箱里拿出警示标志摆放到白色轿车周围,提醒过往车辆绕行。与此同时,张锐走到轿车前敲打驾驶室车窗玻璃,呼喊驾驶员打开车门,该车驾驶员醒来打开车门,一股难闻的酒味马上从车里窜了出来。张锐怀疑这名驾驶人涉嫌酒驾,于是带领民警依法将其带到医院,接受抽血检测。这一路上这名驾驶人呕吐了两次,民警问询下,他告知民警,当晚他和朋友们在饭店里喝了多瓶白酒,酒后驾车过程中酒力发作,他实在受不了,就在车里睡着了。2019年1月2日下午,驾驶人戚某化验结果出来了,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230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民警指出,等候戚某的将是一个月到六个月的拘役,驾驶证吊销及五年内不能申领驾驶证。

酒后开车

不管距离多远都属违法

2018年12月12日下午,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四中队接到“110”指令,赶往凤台县朱马店镇协助马店派出所处理一起涉嫌饮酒驾车违法案件。民警到达现场后调查了解到,涉嫌酒驾的违法嫌疑人名叫孙某,家住凤台县尚塘乡黄圩村,他家距离朱马店镇仅隔着几个村庄。据了解,当天,孙某酒后来到朱马店镇西大街十字路口的一家修车店,查看自家的汽车维修情况,就在此时,一辆由童某驾驶的农用车因操作不当,与孙某家的轻型货车发生了刮擦。协商后,黄某要求孙某将车开到离这家修车店不远的另一家修车店进行维修,孙某同意,并在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且还喝酒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将车开上了路。两车抵达另一家修车店后,童某和孙某协商赔付费用时,闻到孙某某身上有刺鼻的酒味,于是立刻报了警。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孙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2.4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民警指出,酒后开车不管你开出距离多远都属违法,鉴于孙某无证及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事实,交警部门依法对孙某处以七千元罚款及20日行政拘留。

图为淮南市交警经常开展夜查行动,其中酒驾属于重点查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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