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受限 主动还款

安徽法制报 2018-12-21 10:54 大字

凤台讯 胡某替兄嫂借款,自己作为担保人。因欠款不还,躲避法院执行,胡某和兄嫂都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令”名单。哪知,买房受限,贷款受限,胡某迫于压力,自动到法院要求还款。11月28日,凤台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3年,胡某受其兄嫂委托,找同学李某借款共计65万元。为打消李某的顾虑,胡某做了担保。双方约定借款月利率3%,借款期限1年。事后,胡某兄嫂并未按期还款,李某起诉至法院,双方经调解达成还款协议,胡某兄嫂按期偿还本金65万元,担保人胡某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胡某兄嫂玩起了“失踪”,担保人胡某也声称自己找不到人,无奈之下,李某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胡某兄嫂没有按要求申报个人财产,法官依法对胡某兄嫂及胡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并将三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令”名单。

正准备贷款购房的胡某因此受到限制,银行拒绝向其发放贷款。尝到失信苦果的胡某向法官求情,希望“网开一面”。法官向其解释了连带担保应当承担的后果,胡某认识到只有履行还款义务,才能帮助自己摆脱“老赖”的帽子。于是,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胡某愿意分期偿还,同时法院仍继续督促被执行人胡某兄嫂履行还款义务。11月28日,胡某将最后一笔欠款交到李某手中,该案顺利执结。 (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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