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饮用水源 保障饮水安全 多部门开展环境保护联合执法

遂宁日报 2018-10-26 08:33 大字

作为遂宁市的饮用水源,保护渠河是我们每个市民应尽的责任。连日来,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住建局以及新闻媒体,对渠河水源地开展了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

现场:污染饮用水源行为仍存在

行动当天,记者首先和执法人员来到船山区和悦桥,虽然渠河边每隔一段距离都设有醒目的禁止垂钓、洗衣服宣传牌,但仍有不少市民选择视而不见,依然在河边垂钓,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劝离。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了经开区北固乡先锋桥附近,仍然发现个别市民在渠河边洗衣服和垂钓。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并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宣讲了《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

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渠河边不少护栏已被破坏,对此,市环保局将问题移交至相关部门并限期整改。下一步,市环保局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不定期执法检查,联合媒体对破坏饮用水源行为公开曝光。

处罚:污染一级保护区将被罚款

据介绍,渠河水源地是遂宁市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省政府2010年下发《关于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划定了渠河保护区范围。

一级保护区是以经开区自来水厂取水点上游1000米的北固乡北固村九莲寺桥为上界,兰林自来水有限公司水厂取水点下游100米为下界的水域及其两岸纵深各2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是从北固乡北固村九莲寺桥上游2000米的北固乡石溪村先锋桥段至兰林自来水有限公司水厂取水点下游300米的渠河水域及其两岸纵深200米的陆域,不含一级保护区范围;准保护区为北固乡石溪村先锋桥至新桥镇凤台村白土地庙段渠河水域及其两岸纵深200米的陆域。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可以处罚款。”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呼吁,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广大市民要共同呵护好饮用水源,一旦发现垂钓、洗衣、倒垃圾等破坏饮用水源的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69和12345进行举报。

(全媒体记者余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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