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城乡居保助力脱贫攻坚
本报讯 今年以来,凤台县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作用,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全面做好贫困人口参保续保工作,为贫困人口构筑了一张坚实的脱贫保障线。
2018年,凤台县有特困人群19875人,其中建档立卡5705人、低保701人、计生对象108人、重度残疾3396人。该县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下发了《关于调整凤台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8年起到2020年,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未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殊困难人员,县财政按照每年1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
县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积极与县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对建档立卡未脱贫的困难群体进行精准核实,协调做好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殊困难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的数据确认,并在城乡居保信息系统中做好数据维护、代缴工作。确保贫困户适龄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该县各乡镇城乡居保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基础养老金发放的幅度、时间和发放范围要求,比对扶贫信息系统,对到龄尚未领取养老金的贫困人员逐一跟踪落实,帮助他们办理领取手续,确保按时领取养老金,做到领取待遇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截至目前,该县已为9910位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费136.3万元。为6465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待遇的困难群体发放养老金,发放率为100%。
(本报通讯员 常开胜 丁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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