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冒雨扣车 打响攻坚第一枪
本报讯(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陈雪 方琦)4月12日傍晚6时15分,一条执行线索报至凤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申请人陈某发现被执行人叶某的车辆停靠在桂集镇某超市门口。
得到线索后,执行员立即向院领导请示,在院领导的精密部署和执行干警的默契配合下,仅用两个半小时,便成功扣押涉案车辆,打响了启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的第一枪。
据悉,2017年,陈某将被执行人叶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3万元以及11个月的利息,在叶某未能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后,陈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叶某名下车牌号为皖DB7**7的车辆,但被执行人称该车辆已被其他债务人开走,故未能实际控制该车辆。
因为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双方当事人遂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但叶某在仅按期还款两个月后便未按协议履行,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寻找均无功而返。直至4月12日,申请人陈某找到该车辆后,才知道该车辆一直在被其妻子使用。在得知了这条重要线索后,凤台县人民法院迅速作出反应,部署好控制方案,做好多方联动协调工作。
赶赴执行现场的途中下起了大雨,4名执行干警一边让陈某继续跟随车辆,一边冒雨协同派出所民警,沿桂集、丁集、关店、潘集一路追寻被执行人车辆,终于在凤台县与潘集区的交界处拦截到由叶某妻子驾驶的涉案车辆,但叶某妻子态度极其恶劣。
在多方的劝说之下,叶某妻子终于主动打开车门配合法院执行。晚上8时45分,执行法官一行人终于顺利将该涉案车辆扣押至凤台县人民法院停车场,申请人陈某向执行干警们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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