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必须原址重建吗? 省住建厅:只要符合规划即可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9-04-09 15:06 大字

[摘要]省住建厅:只要符合规划即可

■ 本报星级记者程茂枝

“我今年申请了危房改造,本来打算在原址的前面重建,但是村里建议我原址重建,说在其他地方建房可能通不过验收,得不到补贴。 ”4月3日,濉溪县百善镇的赵先生在本报微信公众号留言询问:危房改造是不是必须在原址重建?

赵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老房子是1995年建的,今年申请危房改造重建。 “当初的左右邻居都盖起了楼房,前面都有三间小瓦房,中间是院子,两个邻居之间的地块全是我的宅基地。由于家庭困难,这次只能盖三间小瓦房,想着和邻居家的瓦房并排,后面的地方预留着等以后脱贫有条件了再盖楼房。 ”

针对赵先生的疑问,记者咨询了省住建厅村镇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农村危房改造并没有必须要原址重建的硬性要求,只要是自己的宅基地,且符合村庄布点规划以及用地规划等,并经当地建设国土部门审批后即可实施,“考虑到贫困户脱贫后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只要是符合宅基地面积控制方面的要求,可以为未来加盖房间预留一定的空间。 ”

记者查询了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面积城郊、农村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淮北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220平方米,山区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户不得超过300平方米。各市县可在上述标准内,制定具体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在危房改造方面,今年的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也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控制建设面积,引导农户建设既经济合理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举债建房等现象发生。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

省住建厅上述负责人特别指出,农村危房改造必须按照有关程序操作,并确保质量安全。同时,为消除安全隐患,新房建好验收之前,旧房必须拆除。 “我们要求各县级住建部门要指导乡镇、村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旧房拆除,做到先建后拆,文明拆迁,防止损害群众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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