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三千元被处罚金六千
本报讯同在网吧内上网的90后戴某,在看到被害人张某手机微信上有钱时,即利用指纹解锁扫码支付的方式盗走3000元现金。濉溪县检察院以戴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8月9日,法院以戴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6000元。3月12日凌晨,戴某在濉溪县某网吧上网,借用同在网吧上网的被害人张某手机使用,拿到张某的手机后,戴某看到微信钱包内有钱,即在张某的手机设置内添加了自己的指纹,以便解锁支付使用,随后戴某用张某的手机登录自己的微信号并截图保存自己的微信二维码,后又用手机登录张某的微信账号扫描已保存的微信二维码图片,支付给自己微信账户3000元钱。李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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