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事项,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18县探路“让群众更明白”
本报讯 (记者程茂枝实习生刘畅 张杲阳)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合肥市庐阳区、淮北市濉溪县等18个国家和省级试点单位,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事项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根据国务院安排,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亳州市蒙城县、宿州市灵璧县、滁州市定远县、六安市金寨县、宣城市宁国市、铜陵市义安区、黄山市徽州区共8个县(市、区)作为国家试点单位,将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同时,安徽省还选取10个县 (市、区)作为省级试点单位,每个地方至少选择上述国家试点内容中的1项开展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根据方案,合肥市巢湖市和包河区将主要在征地补偿和市政服务、淮北市濉溪县在拆迁安置、蚌埠市怀远县在保障性住房、阜阳市界首市在农村危房改造、淮南市寿县在扶贫救灾、马鞍山市和县在义务教育、芜湖市南陵县在公共资源交易、池州市贵池区在拆迁安置、安庆市迎江区在市政服务方面开展试点。方案还要求,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在做好试点工作的同时,可以结合实际适当增加试点内容。各市在做好国家和省级试点工作的同时,鼓励适当扩大试点单位范围,并可以市为单位整体开展试点。
试点单位将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公开内容。在梳理编制目录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要求、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公开标准要覆盖该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试点单位还将全面梳理、编制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标准。根据基层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根据试点方案,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自2017年7月启动,2018年7月底前完成。其中,省试点工作推进小组于今年8月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及公开流程梳理规范编制工作;各试点单位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梳理,启动实施工作;2018年7月底前,试点地区将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安徽省也将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善各项试点内容的省级统一标准规范。
据了解,今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安徽省等15个省份的100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25个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以进一步提升政府效能,破解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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