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等十几年拿到房产证业主们又傻眼了 房产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可购房合同约定70年;淮北市住建局称业主们可追究开发商责任
2007年1月,淮北市民陈先生在当地青和宝地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当时他和开发商安徽天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象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交房后270天内办好房产证。可直到今年7月,陈先生才拿到房产证。更让他气愤的是,当初购房合同约定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可房产证却写明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这是怎么回事?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房产证拖了十多年不办
记者了解到,陈先生于2007年1月31日与天象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明确房屋土地使用年限至2071年3月14日,即70年土地使用权。此外,合同还特地注明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270天内,办理权属登记。“签好购房合同,我就等着交房。”陈先生说,交房270天后,开发商并没有办理好房产证。
“我是2008年12月签的购房合同。”另一位业主说,2009年2月28日开发商将房子交到他手中,但房产证拖了十多年,一直没有影子。青和宝地小区多位居民向记者表示,小区办证问题牵涉400多户居民。
开发商欠缴土地出让金
房产证为何拖了十多年没有办理?记者致电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工作人员介绍,青和宝地小区房产证问题已由该局专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科室来处理。据悉,淮北市政府在调查中发现,青和宝地小区项目开发商天象公司占用其他公司部分土地面积有争议,一直没有协调解决,开发商的土地出让金未缴纳完,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一直以来,淮北市相关政府部门一直督促天象公司尽快与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协调,将土地争议部分确定下来,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以便业主早日办理房产证。直到2017年7月7日,淮北市政府还发布会议纪要,由该市信访部门督促开发商按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的要求缴纳土地协议出让意向保证金,并让该市规划局、建委部门进行规划和建设工程的综合验收。
“这么多年过去,开发商连土地出让金都没有缴纳。这个小区没验收,哪来房产证?”一位业主苦恼地说。
青和宝地小区所在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20年6月,青和宝地五区3栋、4栋总产权证办理完成,五区共七栋楼总产权均已办理完成,150万元契税款区政府已下拨到位,正在协调税务部门出具发票。
土地使用年限“缩水”了?
陈先生等人介绍,今年6月开始,有部分业主接到办好房产证的通知。“我们按规定时间去拿房产证。哪知道拿到房产证后,我们都傻了。”陈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一本崭新的房产证,上面显示该房产证办理日期为7月8日。该房产证写明房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6年6月1日止。“按这个时间算,我买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可当初购房合同写明是70年。”陈先生说,土地使用年限缩减,让他们难以接受。
房产证上土地使用年限与购房合同为何不一致?昨日,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房产证上土地使用年限不可能搞错。“开发商当时拿的地是什么性质,有多少年的年限,房产证上只会(依据此)写明多少年,不会错的。”该负责人表示,购房合同与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不一致问题,业主们只能去追究开发商责任。
就此问题,天象公司负责房产证事宜的人员向记者表示,他们目前办理的都是50年产权证,而个中原因一时无法说清。
记者又致电负责推进青和宝地(五区)房产证工作的街道、社区。负责协调房产证事宜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办理下来的房产证,其土地使用权限的确是50年。“这个政府部门不会搞错的。开发商拿的地,土地使用年限就这么多。”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看到业主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上面写明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对于这个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很多业主已集体请律师,想走法律道路进行维权。
黄丽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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