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圩司法所: 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践行者

安徽法制报 2019-12-13 11:17 大字

200多平米的办公场地,“3+X”模式的接待窗口,配备了空调、传真机、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司法所工作纪律、工作制度、学习制度、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制度全部悬挂上墙,基本实现了“办公条件现代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这是淮北市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给人的第一印象。

任圩司法所位于淮北市新城区的中心, 2004年12月经淮北市编制委员会于批复设立,下辖11个社区,行政区划面积2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4760人。现有工作人员6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社区矫正工作者1名、安置帮教协理员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其中副所长已取得律师资格证,在平时工作中,可为辖区居民带来更专业的服务。

15年来,任圩司法所在淮北市司法局、相山区司法局及任圩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提升服务质量,惠及群众利益”为着力点,将司法行政职能与辖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和拓宽便民服务的渠道,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该所2008年获“全省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先进集体”称号,2012年获“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先进集体”称号,2017-2018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相山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1人获安徽省“司法行政基层信息化应用能手”称号,1人获安徽省“双百佳人民调解员”称号。

纠纷调解 矛盾不上交

近年来,任圩司法所积极践行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保证每个社区调解员不低于7人;同时开展调解员实战培训,由调解经验比较丰富的调解员传授心得,详解纠纷处理过程,增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成效。

2017年8月份,因棚户区改造,王某某与婆婆丁某某因签署棚改协议发生纠纷。究其原因,原来在1989年,周某的儿子周某民与王某某结婚时,周某夫妻将5间房屋中的3间送给周某民和王某某作为婚房。周某民和王某某结婚后,周某一直同儿子儿媳一同居住,老伴丁某某则与两个女儿居住另外两间房屋。2002年周某民因故去世,周某于2010年5月,立下遗嘱并经公证处公证:周某及儿媳王某某共同居住的3间房屋,在周某去世之后,由儿媳王某某继承,他人不得干涉。

王某某认为,既然公公生前已经立下遗嘱并且经过公证,那么就应该按照公证书内容执行。但丁某某则认为,当初分宅基地时,家中的5间宅基地是其夫妻两口及三个子女按照一人一间宅基地的份额分得的,周某生前只有权利处分其所享有的一间宅基地及房屋,所以周某遗嘱中所涉及的3间房屋中的1间无权处分,必须让出1间。任圩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得知情况后主动介入调解,从棚改政策及遗嘱法律效力着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多轮调解,最终将婆媳二人的房屋纠纷圆满化解。

据了解,今年以来,任圩司法所及各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350余件,调解成功率99%,实现矛盾不上交,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法治宣传“宪”在开始

在任圩司法所日常工作中,“普法”是排得最满的日程。为努力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让法治精神浸润每个人的心田,任圩司法所在法治宣传上下足了功夫。

近年来,任圩司法所联合街道办、相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所等单位,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形成上下贯通、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和工作格局。同时,经常性地与计生、民政、文明、卫生、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宣传, “谁执法落实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任圩司法所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举办多场“宪法宣传进社区”活动。

12月2日上午,司法所工作人员带着宪法宣传材料来到辖区古镇社区,通过现场解答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多份,接待群众30余人次,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40多件。

12月3日,司法所副所长为辖区内的陈庄社区居民举办了一堂宪法知识讲座。在场聆听的社区居民纷纷表示,要坚决拥护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努力争当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虽然人手少,工作量大,但任圩司法所全体干警表示: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好地肩负起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使命,做好法治社会的参与者、推动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为一方和谐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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