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古墓 三男子获刑

安徽法制报 2019-03-05 11:12 大字

淮北三男子平日里喜欢古玩,听说有古墓,竟打起了盗墓发财的主意,到古墓里去找“宝贝”。近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对受理的首例盗掘古墓葬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某、徐某、葛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不等,并处罚金1.5万元至5000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黄某伙同被告人徐某、葛某前往淮北市杜集区某搅拌站北侧山坡处,用携带的工具挖掘盗洞后盗掘古墓葬。其中黄某参与盗掘古墓葬2座,盗得铁剑、铜镜、陶楼、石门、 (系一般文物)等盖子物品,共分得赃款3500元;徐某参与盗掘古墓葬2座,盗得铁剑、铜镜、陶楼、石门、 (系一般文盖子物)等物品,共分得赃款3500元;葛某参与盗掘古墓葬1座,盗得石门,分得赃款1000元。经安徽省文物鉴定站鉴定,两座墓葬均为汉代古墓葬,其中一座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一座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3人案发后已被公安机关扣押,并移交文物部门。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徐某、葛某共同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3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3被告人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葛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徐某退还全部赃款,被告人黄某亲属、葛某亲属代为退还全部赃款,对3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房静静周敬·

法官提醒: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一旦实施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行为,将会受到法律严惩。提醒广大市民,切莫无视法律

新闻推荐

三轮车侧翻众交警急救

淮北讯2月16日下午5点半左右,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沈庄路口,一辆直行的汽车与一辆拐弯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三轮车侧翻,车上三...

淮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淮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