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判决一起涉黑案件

安徽日报 2019-01-02 10:00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李浩 通讯员 况倩倩)2018年12月28日上午,淮北市杜集区法院对淮北市杜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年明亮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公开宣判。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年明亮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3个月至1年不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淮北市首例公开宣判的涉黑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以年明亮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为承包安徽德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在该公司遇到业主维权、工人讨薪、租赁纠纷等问题时,为其充当“地下执法队”。自2015年以来,该组织实施多起寻衅滋事犯罪,采取殴打、恐吓、威胁、侮辱、滋扰等手段严重破坏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该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成员基本固定,层级分明;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的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形成了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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