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区法院:“拒执案”拘传立 “老赖”
本报讯 9月12日,“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媒体记者看执行体验式采访组来到淮北市杜集区,记者跟随杜集区法院执行人员对一起老赖转移财产拒不执行之后,法院以自诉形式立“拒执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采访。据了解,此案为淮北法院首例刑事自诉案件。
当天下午3点,随着杜集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余庆一声令下,由26名淮北市杜集法院执行人员、6名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民警组成的队伍奔赴执行现场,剑指老赖。
记者了解到,2016年,王某跟随丁某光从事建筑工作,因工地事故导致伤残,丁某光拒绝赔偿。2017年1月,王某诉至杜集法院,法院判丁某光赔王某七万余元。丁某光一直拒绝履行。王某于是向杜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当日向丁某光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主动报告自身财产情况,并履行义务。丁某光一直抗拒执行,随后法院对其采取“限高”等强制措施。执行期间,法院未查到丁某光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多次传唤丁某光至法院,丁某光拒不到庭。当年9月28日,丁某光被法院强制拘传后,态度恶劣,执行局随即对其采取强制拘留。
2018年,执行局发现,丁某光所在乡村因修路正在征收,丁某光承包的土地在征收范围内。2018年5月,法院再次强制传唤丁某光,丁某光仍拒不汇报名下财产情况,法院再次对其采取拘留。执行局准备提取丁某光土地征收款七万余元时,在村委会的征收款发放名单中并未发现丁某光的名字,仅发现其哥哥丁某元的名字,而丁某元的土地征收款远远超过丁某元的土地征收应得,执行局认为丁某光将其土地征收款转移至丁某元名下,存在转移财产嫌疑。杜集区法院执行局向杜集区委政法委进行汇报后,加大证据材料收集力度,准备启动自诉程序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9月12日下午,执行人员兵分两路对丁某光和丁某元进行强制拘传。抵达现场,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表明身份后,又向被执行人宣读法院拘传证。随后,法警将丁某光、丁某元带至淮北市公安局高岳派出所问询室。“本案被执行人丁某光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被法院拘留两次后仍然态度恶劣,涉嫌拒执罪。”杜集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王胜杰介绍说,“目前,法院已经收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相关证据,以自诉案件的形式立案。”王胜杰表示,他们将根据问询结果以及被执行人态度决定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如若丁某光、丁某元依旧抗拒执行,法院将以拒执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朱炳武记者张青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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