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争吵 大家是兄弟 ——一个小村庄里的法制教育见闻
□本报记者曾志
“以前我们村群众之间的邻里纠纷时有发生,兄弟之间为了一件不值得伤感情的事情而脸红脖子粗地闹到法院,过后大家都感到非常尴尬。现在好了,我们村通过一场场法制教育,使大家都认识到和谐带来的好处,现在即使发生一些纠纷,基本上都不用跑法院,‘小纠纷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的目标基本实现。”钟山县石龙镇石龙村源头自然村的一名村干钟人长一脸自豪地对记者说。
12月16日,钟山县人民法院回龙人民法庭在源头自然村举办了一场法制宣讲活动。在活动现场,记者看到群众手中拿着宣传册、报纸谈论着党的十八大精神,谈论着村里的总体发展思路,也谈论着无诉村屯的创建工作。一位姓钟的村民激动地说:“刚听了法官的宣讲,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无诉村屯的创建工作等内容理解得更深刻了。”
源头自然村是钟山县人民法院回龙人民法庭创建无诉村屯的试点村之一。法庭庭长薛鸿斌认为,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创建无诉村屯是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体现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据钟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莉蓉介绍,通过有效整合社会资源,采取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的能动工作模式,力争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从而把农村、社区基层建设和管理引入规范化、法治化、长效化轨道。
张莉蓉说,她们的目标是力争2013年在每个乡镇实现一个以上“无诉村屯(社区)”,再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力争全县所有村屯(社区)、企业实现“从诉讼到少诉讼到无诉讼”的创建目标。
在采访中记者“结识”了村民钟人强。他说,要保持社会和谐,关键是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村民处理纠纷时,不用大老远跑法院,群众在家里就把纠纷化解了,那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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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钟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