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有所医”不再是梦 昭平县30余万农民朋友沐浴“新农合”阳光
本报讯(记者冯羽通讯员李浩刘飞)“要不是‘新农合\’,我下半辈子恐怕都要在床上度过了。”说起“新农合”的好处,在昭平县昭平镇卫生院住院的农民吴中坚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患上了股骨头坏死,10天前在县人民医院做手术,共花了4.1万元,转院时一结账,‘新农合\’报销了3.4万元,个人只需交6800元。医生告诉我,光购买人工全髋关节的费用就要2.5万元。”
“他属于大病补偿,住院费用达到4万元的,按85%报销,比去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该镇卫生院副院长黄伟雄介绍说。
既然县人民医院报销比例这么高,怎么还转院到镇卫生院呢?笔者有点纳闷。
“在这里住院更便宜呀,就说老吴吧,他手术后转回到镇卫生院住院康复治疗,只需出50元,其余所有费用‘新农合\’全包了。”黄伟雄解释。
隔壁病房的82岁老人苏兰礼,患有多种慢性病,是医院的“常客”。“还没有‘新农合\’前,每年的医疗费用上万元,这几年费用一年比一年少,去年还不到3000元。”老人乐呵呵地说。如今,苏兰礼老人逢人就夸新农合好,还动员身边的人加入到参合的行列中来。
“现在每次住院只需花50元,你今年的费用肯定比去年少一半以上!”黄伟雄说。
在该院一楼大厅的“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牌”上,按照“乡镇卫生机构”和“县外及县级医疗机构”、“大病报销登记”等不同分类公示着住院病人的报销详细清单。记者看到,去年乡镇一级的住院自费金额大部分在120至240元之间,可见今年的50元封顶新政策,优惠幅度确实很大。
和苏兰礼老人一样,去年该县参合人数为31.40万人,实有基金15248.88万元,基金支出总计7095.33万元,基金使用率77.92%。共有583687人次受益。
笔者在新修订的《昭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中看到,该县今年开始实行“5+10+50”的补偿模式,农民在村卫生室看病只需交5元钱,在乡镇卫生院看门诊只需交10元钱,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只需交50元钱,其余费用全部由新农合报销。对于医药费达到2万元的大病,按75%给予补偿,而且每超出1万元就提高5个百分点,医药费超过5万元的,按90%予以补偿,最高补偿金额为10万元。对于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宫颈癌、胃癌、结核病、艾滋病、精神病等23种特殊重大疾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最高补偿金额为15万元。
维生素B12注射液每支0.1元,阿昔洛韦片每片0.04元……在该院“药品价格公示栏”前,黄伟雄告诉记者,这些都是由自治区招标的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既是进货价,又是售出价,卫生院没有从中赚取1分钱利润。他指着公示栏上的“丹参滴注射液”说:“这个药医改前售价是16块多钱,现在只需6.8元,便宜了将近三分之二。”据了解,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只允许销售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这有效遏制了高额医药费的产生,切实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很多村民切身感受到了新农合带来的好处,由原来的‘要我保\’变成了‘我要保\’,”谈起“新农合”的征收,该县马江镇砂冲村党支部书记龙盛彬兴奋地说,“以前都是村干部挨家挨户上门做村民思想工作,收缴参保费用,现在大家的参保意识提高了,都能自觉缴纳了。”
有了好政策,关键在落实。该县卫生部门负责人介绍,该县还进一步完善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335万元新建了152个村级卫生室,构筑县级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三级服务网络,简化报销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基本实现。
为达到应参尽参的目标,该县落实好有关减免政策,对烈士家属,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精神病患者,独生子女户,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员等个人筹资部分,由民政、计生等有关部门代为缴纳,让困难人群不花一分钱就享受新农合待遇。该县县长刘秋梅信心满满地告诉记者:“今年的参合率我们一定会超过96%。”
该县县委书记陈有辉表示:“新农合的目标是解决农民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努力消除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我们将尽最大努力,让每一个位农民都看得起病,实现‘病有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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