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6名非法捕捞人员

贺州日报 2018-05-14 09:23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梦霏)5月8日,贺州市渔政执法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在八步区贺街镇河东码头当场抓获非法捕捞人员6名,查获电渔船3艘、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鸬鹚40只、渔获物120余斤。目前,非法捕捞人员已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进入禁渔期不久,市渔政执法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贺街镇有人在禁渔期电鱼。市渔政执法部门随即展开为期一个多月的跟踪、取证,期间多次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警告、拦截。“我们调查发现,这6名非法捕捞人员长期开电渔船,用两根带十多米长钢丝的竹竿导电进行电鱼。”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站长潘登忠告诉记者,“我们的执法船多次对他们进行警告、拦截,都被他们逃窜走了,如今终于将其抓获。”

潘登忠介绍,在禁渔期内采用“电、毒、炸”形式捕鱼,是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此次非法捕捞人员采用十几米长的钢丝电鱼,其半径10米以内均为触电范围,这是一种毁灭性的捕捞方式,对水下鱼虾等水生动植物的破坏,丝毫不亚于在陆地上对森林的毁灭。

据了解,3月1日起,贺州市全面进入禁渔期,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收购、销售违禁捕捞渔具和渔获物。为保护水生动植物资源,贺州市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和水上巡逻,严厉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对涉嫌非法捕捞活动保持“零容忍”,对构成刑事犯罪的非法捕捞案件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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