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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意识增强 消费投诉下降 去年贺州市交通工具质量投诉居首位

贺州日报 2018-01-30 12:33 大字

本报讯(记者骆坚忠实习生贾路芳通讯员傅殿鑫)去年12月26日,市民苏先生在贺州市某家具商店付了3000元的家具订金后,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购买,与商家协商将已缴纳的订金让朋友购买家具,但被商家拒绝。因此,苏先生拨打“12315”寻求解决办法。经市工商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调解,商家同意消费者与朋友拼单消费。

去年,贺州市工商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共2038件,其中投诉288件,举报37件,咨询1713件。总受理数量同比2016年的1817件有所上升,但是其中投诉类从347件下降到了288件,投诉数量明显下降。年度消费受理热点为交通工具、通信器材、日用百货、家电、装修建材等的质量、售后服务、合同,其中,交通工具质量投诉居首位。

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相关负责人说:“去年市工商局系统受理的所有申诉、举报已经及时调结、处理,办结率为100%,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7.92万元。”

如今,贺州市消费者维权意识普遍提高,有的市民为了维权,也会与经营者较真。如去年9月,赖女士向“12315”举报,其使用的手机移动号码多次被扣自有增值业务费,总计46元,移动营业厅工作人员通过用电脑查询没有此项业务扣费记录,又拨打移动客服,客服承诺为她取消,但一直都未被取消。于是,赖女士便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经协调,移动公司取消了赖女士移动号码的该项业务并进行理赔。

新修订的《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操作性更强。如今,国家“12315”投诉平台已正式上线运作,市民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信件、受理点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市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纠纷可以通过消费者与经营者自行达成和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找消费者投诉协会进行解决、通过仲裁委员会解决、向人民法院诉讼等几种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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