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凝聚力量 文明闪耀贺州 ——贺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巡礼
精神凝聚力量,文明闪耀贺州。检索贺州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火热岁月,敢在全区争上游,勇与强手竞风流,在崛起强音中,贺州大地文明之风劲吹,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精神家园巍巍耸立。
文化墙传递正能量
初夏时节,走进富川瑶族自治县秀水状元村,一幅水墨画在眼前徐徐展开:青石板、古砖瓦、蓝天白云与青山绿水相得益彰,现代公园与古村落交错掩映。毛氏宗祠里,崇尚孝悌礼仪的毛氏家训书写在墙上,蓬头稚子不时跟着老者诵读,一幅岁月静好的景象。
在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同时,贺州市统筹城乡结对,每个后盾单位为结对帮扶村制作永久性核心价值观“24字标语”“我们的价值观”“记住乡愁”和善行义举榜等公益宣传栏和文化墙,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级绩效考评内容。这,正是贺州市落细落小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到乡村的缩影。
好家风好家训育出好儿孙。贺州市引导村民寻家风、晒家训,让好家风好家训代代相传,并将家风家训传承与“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最美家庭”评选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文明诚信与金融同行活动,解决了农民贷款难、金融机构放款忧的问题,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全市评选出“文明信用村”61个、“文明信用户”10000多户,授信额度近3.05亿元,群众获得信用贷款2.7亿元。
2013年,钟山县清塘镇榕水村在贺州市率先建立了首个村级(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服务站共有120多名队员,大多数志愿者均从农民群众中吸纳。在骨干志愿者的积极引导下,村里成立了村民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围绕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残疾人及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以“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结对帮扶形式,以包户、定期、接力的方式开展扶困助残、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2015年,该村获得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在榕水村的辐射推动下,全市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入地开展。截至目前,全市建有村级(社区)志愿服务站67个,志愿服务队达117个,队员达3200人,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贫困户等弱势群体提供家政服务、心理抚慰、养生保健、文体娱乐等服务累计达650场次。
道德讲堂讲述身边的感动
“植志毅姐姐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以后也想当一名警察。”5月12日,在市图书馆,贺州二高学生在道德讲堂聆听了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植志毅的故事后,暗暗立下誓言,要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做一个爱岗敬业、积极奉献的人。
自开设道德讲堂活动以来,100多个市直单位到贺州市道德讲堂总堂开展了道德讲堂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一次以上。市级道德讲堂总堂,每月开讲2次,全年达24场次。各县区,也建立了本级道德讲堂总堂,每月都开展活动1次以上。
贺州市将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的故事拍成微电影,依托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平台,把“电影道德讲堂”搬到农村,以身边的人、身边的故事感动陶冶人、激励人,弘扬凡人善举,传播社会正能量。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榜样的感召下,好人好事不断涌现,贺州市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每个县区每个月都有15条以上有质量的好人线索推荐上送。2016年,全市累计向中国文明网推荐身边好人线索320条,有谢世宏等7人入围候选人。昭平县最美乡村教师李秀平夫妇入选“365好人”封面人物,(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全国孝老爱亲模范陈春林,自治区道德模范岑延剑、罗义赤等的感人事迹入选《广西道德模范故事汇》。
评选活动建设共同精神家园
精神文明建设不是虚幻缥缈的。贺州市开展“国学进万家”“诚信文化进校园”“友善同行·和谐共享”等活动,从娃娃抓起,从邻里着手,提高全社会的文明诚信意识,为打造文明诚信贺州打下坚实的基础。
每个小家庭汇聚在一起,就成了社会主义的大家庭。贺州市持续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和党员干部廉洁家庭建设,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和命名文明家庭活动,倡导家庭文明新风,胡勇等15户家庭被评为2016年贺州市“最美家庭”荣誉称号;贺州市推荐的李春枚等5户家庭获得2016年广西“最美家庭”荣誉称号。
围绕清明节、植树节等节日以及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关键节点,全市开展了演讲比赛、讲故事比赛、征文比赛等主题实践活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具体活动中来。
贺州市持续开展“文明诚信与金融同行”“文明传承与文化同行”“文明和谐与守法同行”“文明和谐与项目同行”等文明同行系列活动,提高市民道德素质;通过深入推进“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公厕”等创建工作,从各方面构建起文明诚信社会的立体网络。
与此同时,贺州市持续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命名活动以及全力做好全国、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的推荐工作。市检察院等12个单位被评为2015-2016年度贺州文明单位;由贺州市推荐的昭平检察院等7个单位被命名为第十六批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贺州市5个单位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4个村镇获得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2014年以来,全市22人入围中国好人榜候选人,13人(组)入选;18人次获得自治区道德模范以及提名奖,贺州市人民警察植志毅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贺州市学生陈春林获“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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