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妻子举报包养情妇富川一官员职务被免
12月22日 ,记者从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纪委获悉 ,之前被妻子廖某实名举报的县民政局副局长翟某 ,因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被富川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外 ,翟某还被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的职务 ,任县粮食局主任科员。
今年11月8日 ,富川县女子廖某在网上发表名为《实名举报富川县民政局副局长翟某包养情妇》的帖子 ,帖子中称翟某与当地女子梁某有婚外情 ,经常不回家 ,廖某多次被逼离婚。11月4日 ,廖某叫上亲戚将翟某堵在女子梁某家中。该网帖一出 ,立即引起众多网友关注 ,并被多家网站论坛转帖。富川县纪委也接到廖某的举报介入调查 ,于12月2日决定对翟某涉嫌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据了解 ,翟某今年36岁 ,曾任富川县柳家乡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和人大主席等职 ,于2012年10月任 县民政局副局长。2010年 ,翟某因工作关系认识该县一保险公司女临时工梁某后 ,两人来往密切 ,经常在QQ聊天时谈论男女间暧昧性话题 ,翟某还多次深夜来到梁某家中 ,导致夫妻感情不和 ,翟某的妻子廖某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翟某包养情妇。
纪委调查认为 ,翟某身为中共党员、县民政局副局长 ,长期与梁某保持暧昧关系 ,造成了不良影响 ,属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情节较重。12月22日 ,富川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12月19日下午 ,富川县纪委召开常委会讨论了廖某实名举报翟某一事。
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给予翟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另据了解 ,12月19日 ,富川县政府办向该县各乡镇政府、县直局以上单位印发了关于翟某任免职的通知 ,通知内容为免去翟某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任县粮食局主任科员。(据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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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富川瑶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