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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物价局强化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监管

齐鲁晚报 2016-12-14 00:00 大字

本报郓城月日讯(记者 陈晨) 日,记者从郓城县物价局获悉,近日,该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营造良好的价格消费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郓城县物价局要求商品房经营者要在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据了解,郓城县物价局近期突出靶向目标,组织人员重点向房地产经营者发放《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意见》等宣传材料,增强经营者明码标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自律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同时,以规范明码标价为重点,郓城县物价局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合法。已取得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备案的商品房经营者,要在公开房源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要严格实行“一套一标”,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谨,有效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此外,郓城县物价局确保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处理,快速办结,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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