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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举报毒品犯罪,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牡丹晚报 2016-01-09 11:23 大字

本报讯 (牡丹晚报记者冯锴)昨日,市财政局、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内容和实施情况。牡丹晚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可获得5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根据规定,举报吸毒、毒驾或容留他人吸毒的,每顺线查获处理1名吸毒人员奖励500元,其中依法做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奖励1000元;举报制造、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海洛因、冰毒等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量可获得1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举报走私、非法买卖、生产、运输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管制品种及缴获量可获得500元至3万元不等的奖励;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可获得5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

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组织开展 “百城禁毒会战”、打击制毒犯罪和网络涉毒等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其中通过群众举报破获了一批典型案件。如去年9月15日,郓城县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在郓城县回迁房小区将毒品犯罪嫌疑人李某等4人抓获,当场查获冰毒60.2克,仿制枪支5支;牡丹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成功侦破一起省公安厅毒品目标案件,抓获包括1名外籍嫌犯在内的毒品犯罪嫌疑人6人,查获邮寄毒品479.48克。

据介绍,举报人可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在菏泽市还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30-3332599或通过 “菏泽禁毒”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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