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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商售假烟,三名嫌犯被刑拘

牡丹晚报 2015-10-27 12:00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冯 锴通讯员 宋明磊)“微商”的兴起为不少人提供了创业的平台,但由于隐蔽性强,一些心怀鬼胎之人却利用 “微商”的身份作掩护,销售假货。近日,郓城警方打掉一跨省利用“微商”销售假烟的犯罪团伙,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拘。

办案民警介绍,今年8月底,郓城县公安局联合郓城县烟草专卖局进行检查时,在一出租屋内发现假冒的中华牌等香烟180余条,并将非法经营者吴某抓获。据吴某交代,今年春节过后,他看到身边很多人在做微商,便也学着在网上做生意。通过微信查询,发现四川省李某出售的“高档香烟”价格低廉,利润十分可观,便与李某取得联系,成为李某的“下线”。从4月份开始,吴某先后8次从李某处“订货”,通过支付宝、财付通等平台支付货款,李某通过物流公司将假烟发给吴某,吴某再将假烟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于熟人或小商小贩,从中谋取差价。

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警方于9月22日确定向吴某提供假烟的除了李某,还有一个叫袁某的男子,两人均在四川省活动。10月15日,在四川警方的协助下,郓城警方将李某、袁某抓捕归案。经审讯,李某交代,他在外打工期间,看到很多人利用微信平台销售商品,不用出力就能挣到钱,便在春节回家后,和同村的袁某一起做起了微商。但他们却动起了 “歪心思”,不是销售正当商品,而是在网上搜罗一些卖假烟的信息,并通过微信发布信息,以低价为诱饵到处招收 “代理商”。吴某与他们取得联系后,他们先后向吴某提供了价值40余万元的假烟。

目前,吴某、李某、袁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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