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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电动车,将手机丢在案发现场

牡丹晚报 2015-06-04 13:19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宋明磊)河南籍青年男子曹某利用夜色做掩护,在郓城一小区内盗窃电动三轮车一辆。不过,电动三轮车还没卖出,他就在盗窃的第二天被郓城警方抓获了。

5月30日,郓城县公安局110接某小区业主李某报警称,他放在楼下的电动三轮车于夜间被盗,价值2万余元。郓城警方迅速到达现场,调取该小区监控录像后,发现一男子于当日凌晨3时许,推着李某的电动车出了小区大门,然后在距小区50米的路边停了一会。民警在监控录像中,发现从该男子身上掉下一部手机。经过查找,民警在路边草丛找到窃贼遗留的手机,并且手机上有一条新信息:“父亲有病速回家。”经过与发信息的人周旋,办案民警确定了窃贼系河南籍曹某,发信息的是他的姐姐曹某某。

5月31日,郓城警方在河南濮阳一出租屋内将曹某抓获,当场收缴被盗电动三轮车一辆。经审讯,曹某对在郓城盗窃电动三轮车一案供认不讳。

原来,曹某长期在外流荡,无固定职业,没有固定经济来源,2012年因盗窃被河南警方处理过。5月30日,曹某流窜至郓城,转悠至某小区,将李某的电动三轮车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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