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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担保为中小农字号企业撑腰 融资增信“解渴”新型经营主体

菏泽日报 2014-12-13 09:48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张啸)虽然室外温度接近零度,温室棚内却热气扑面,仿佛一下回到了夏天,在郓城县武安镇,有一座占地千余亩的花卉种植基地。除了花卉,该农场主要种植油用牡丹和苗木,今年秋播前又流转了1122亩土地,资金需求量大增。

光人工和农资,种油用牡丹每年每亩需要300元,再加上土地流转费花钱更多。今年10月,农场向农行提出了98万元的贷款申请,在财政局和农行工作人员联合审查后获批,执行优惠利率,周期一年,按季度还息。

“以前都是企业担保,利率没这个合适。通过‘融资增信\’这个贷款渠道,没有担保、抵押的手续,10天就能放款,不耽误农时。” 12月11日,郓城县阳光家庭农场负责人费心科告诉记者。用贷款买来的肥料等农资,缓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如今已经全部用于农场建设,实现了他们扩大规模的梦想。

为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强化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加强财政金融合作,有效解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农行山东省分行与省财政厅共同签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增信合作协议,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展开此项工作。

郓城县财政局农业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汤云英介绍,2013年,省财政厅与农业银行合作,在全省开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增信试点工作,省财政安排引导资金138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投入5050万元,以县为单位设立“共保基金”。其中,农行在全省选择了29个县,按照与财政投入1:20的放大比例,对试点县符合条件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授信。

“也就是说,在郓城县,省财政拿出400万元,县财政配套100万元,总计500万元可撬动1亿元的信用额度。”农行郓城县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曹广才说。目前在郓城,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的额度最高为100万元,中小型农业龙头企业的额度最高为500万元。

今年9月,该项政策的实施办法下达,9月30日开始,郓城县在全省率先开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增信业务,目前已为郓城县水浒木业有限公司、郓城县农家梦家庭农场、山东郓城绿农田家庭农场等7家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发放融资增信贷款1000余万元,为新形势下服务“三农”进行了有益的创新探索。

据悉,融资增信对象主要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小型农业龙头企业。在具体操作中,县财政部门与农行联合农口部门共同筛选确定目标客户。经调查符合农行贷款条件,纳入增信对象备选名单,坚持“自愿加入,风险共担”的原则,增信对象自愿加入共保基金,对其他增信对象的银行欠款提供风险补偿。

在获得审批、并交纳额度1%的风险金和10%的保证金后,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大共保体中的一员。审批通过后,原则上不需要担保或抵押手续,且利率低于市场一般水平。一旦发生违约,除了向欠款人追偿外,银行先扣光共保体成员的风险金,再扣除贷款户交纳的保证金,剩余部分按财政资金与各共保体成员的信用额度的比例,共同还款,最多归还欠款的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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