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上网,服务生歌城行窃被擒
本报讯 (通讯员 崔建伟张 琰)近日,东明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抓获一名网上逃犯,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案。
9月5日凌晨,该所民警巡逻至县人民医院门口时,发现有几名身着奇装异服的年轻人聚集在一起,遂减速靠近。未及盘查,其中一名年轻男子迅速逃离,民警立即进行包围追击,将其制服。经身份比对,该男子正是县公安局于今年4月进行网上追逃的盗窃犯罪嫌疑人李某。
3月31日15时许,该所接110警令称,辖区某歌城被盗窃现金约4200元,值班民警便联合刑警一中队民警赶赴事发歌城。
据该歌城大堂经理张某讲述,3月31日14时许,歌城开门营业时,前台收银员打开收银机发现抽屉内只剩下几元钱;随后,歌城内超市收银员也发现抽屉内的现金消失,只剩几枚硬币。见状,该歌城办公室财物人员立即清点办公室存放的现金,发现其中一抽屉内存放的现金被盗,三处被盗现金合计约4200元,遂拨打110报警。
了解情况后,现场处置民警立即着手侦查,监控显示:3月31日凌晨6时12分,一身材瘦小的年轻男子经该歌城西侧围墙跳至消防通道楼梯上,进入歌城后,又踹开财务人员办公室进入。约4分钟后,该男子走出,先后来到歌城超市和歌城前台的收银机前,实施了盗窃。
经歌城人员辨认,此人外貌特征与半年前曾在该歌城做服务生的男子李某极其相似。经过多方调查,办案民警确定李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而当警方赶至其家中抓捕时,李某已外逃且下落不明。随后,警方对其进行上网追逃。
经审讯,李某对其盗窃歌城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李某交待,2013年5月中旬,其曾在该歌城做服务生,不过仅工作三个月便辞职离开,其后一直赋闲在家,经常在网吧通宵上网。因经济拮据,李某便想到盗窃歌城钱财用于上网和挥霍。
目前,李某已被羁押于郓城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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