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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实事之四社会救助:惠及千家万户

菏泽日报 2011-10-12 10:46 大字

近年来,菏泽市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城乡低保、大病救助、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水平逐年提高,受益群众不断扩大,确保了城乡困难群众困有所助、孤有所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低保”让生活有了着落

“如果没有低保,我的两个孙子的生活就没有保障,每个月150元的低保金,我可以为孩子买学习用品,可以改善一下孩子的生活,逢年过节能给孩子买件新衣裳。”8月26日,郓城县丁里长镇乔庄村村民李清银看着在院子里玩耍的7岁的孙女和4岁的孙子泪流满面。2007年9月,她唯一的儿子因车祸去世,儿媳改嫁,一个原本幸福的家一下子陷入了困顿,两位本来该享受天伦之乐的花甲老人,却不得不再次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重任。2008年底,她为两个孙子申请了低保,现在政府每月的150元低保金让两个孩子的生活有了保障。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城乡低保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为了削减物价上涨及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带来的影响,菏泽市曾先后18次调整低保标准。今年,菏泽市再次提高了低保标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为240元,人均月补差达到145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400元,人均月补差达到75元。目前,菏泽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7433人,农村低保对象336346人。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48亿元。

关爱带来生活的希望

为了确保菏泽市最困难的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救重点、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菏泽市建立了 “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五位一体的新型医疗救助模式,确保每一个大病医疗救助对象都能得到及时救助。今年菏泽市再次提高了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城镇年人均救助额由去年的4000元提高到4500元,农村年人均救助额由3000元提高到3500元,大病患者事后医疗救助年最高救助额由去年的6000元提高到7000元。

郓城县丁里长镇孟庄村的王昌兵2007年患尿毒症,四年来,王昌兵得到民政部门的救助金近2万元。他的父亲说:“如果没有政府多方面的照顾,孩子早没命了。2009年,家里失火,民政部门及时把我们一家5口纳入低保,还给钱让修房子,现在家里的棉被、身上的穿戴都是民政部门给的,民政部门还帮我们一家参加了新农合,现在孩子每3天就要透析一次,要不是政府有多方面的照顾,这个家真的要垮了。”

2010年以来,全市直接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4240余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509.5万元;资助参保参合200997人次,投入资助参保参合资金960.1万元。同时,还建立健全了临时救助制度,救助困难群众878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71.67余万元。

鳏寡孤独老有所养

8月26日,在郓城县张营镇敬老院,娱乐室里正在放着豫剧,里面坐满了老人,大家听得是有滋有味。据该院院长韩宗良介绍,院里常住的老人145名,他们生活中的毛巾、脸盆、洗刷用具等必备品,全部是供给制,每人每年冬夏两套衣服,定期免费检查身体,每月10元钱零花钱,如果没有特别的嗜好,在这里根本花不着钱。张营镇敬老院是2009年投资480万元新建的,去年底投入使用,院内配有娱乐室、阅览室、棋牌室、卫生室、洗澡间等,老人们在这里是吃的顺心、住的舒心、玩的开心。80岁的王心远夫妇无儿无女,去年住进敬老院,他说,在这里吃喝不愁,还干净卫生。

今年,菏泽市进一步提高了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全市集中供养达到每人每年2100元,分散供养达到每人每年1500元。集中供养资金直接拨付到敬老院,分散供养资金直接打入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发放。今年,菏泽市又筹集资金4461万元,启动建设敬老院13处,新建房屋545间,维修房屋120间。目前,菏泽市有敬老院157处,五保对象35828人,集中供养25245人,集中供养率达70%以上。 记者 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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