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牡丹之都”标识图案使用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召开
本报讯 (记者 孔 博)1月12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菏泽市《“中国牡丹之都”标识图案使用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政府和市牡丹产业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牡丹之都”标识图案使用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驻菏新闻单位、市直新闻单位和各新闻网站记者参加发布会。
据介绍,为充分挖掘菏泽市牡丹资源优势,弘扬牡丹文化,延伸牡丹产业链条,打造“菏泽牡丹”品牌,积极宣传和正确使用“中国牡丹之都”标识图案,保持其应有的标识性、地域性和严肃性,《“中国牡丹之都”标识图案使用管理办法》经报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0日正式实施。
(详见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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