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检察院组织学习《民法典》
本报讯 (记者 胡德光) 为切实保障《民法典》在检察工作中的贯彻实施,近日,市检察院邀请菏泽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律系主任李浩,为检察干警专题讲授《民法典》。
李浩教授从立法历程、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对检察工作的挑战及应对四个方面,对《民法典》进行了全面解读,结合生动的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详细解读了《民法典》关于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乘车遇到霸座怎么办、30天离婚冷静期制度、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承担等方面的规定,并阐释了《民法典》与检察工作的紧密联系。讲座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引人入胜,在场干警们全程全神贯注,不时记着笔记。
学习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讲座内容深刻,阐释精当,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案例,对深入学习理解《民法典》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一场启迪思维的法学盛宴,感觉受益匪浅,对全面准确把握《民法典》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启发,作为检察干警,更要学透用好《民法典》,切实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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