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关山初度路犹长

山东法制报 2020-08-14 00:34 大字

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众多改革中,我感触最深的,当属依法治国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法治建设、司法改革的成果,惠及到每一个中国人的生活。

在我还是个中学生的时候,学校组织我们去体育场看公判大会。 十几个被告人被五花大绑,跪在体育场的大舞台前侧,一群头戴大盖帽的人逐一宣布他们的罪行,多是盗窃犯、强奸犯等。公判结束,他们还要被押着游街示众。成为刑事案件被告人,就等于人生被划上了一个大大的叉号。

幸好,公判大会、游街示众、专项整治、集中严打,从重从快判处刑罚,这一切已经随着社会治安状况的改善,在司法改革中逐渐成为历史。2004年,保障人权被郑重写入宪法,被告人权益保护,也日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一天早晨,以前我审理过的一起案件的当事人高某突然打来电话,说要向我咨询个法律问题。一问才知道,他的独子高某某刚过了十七岁生日,因为打架伤人被关进了看守所。我告诉他,刑事司法改革中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如果孩子是无罪的,法律一定会保护他。如果事实和证据证明孩子的确犯了罪,法院会在充分保护被告人权益的基础上,对他进行公正的审判。高某请我给他指条路,我建议他请律师。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允许律师在侦查、公诉、审判三个阶段介入,被告人从失去人身自由的第一天起,就可以得到律师的帮助。他迟迟不肯挂电话,心里似乎有所担心,我坚定地对他说:“要相信法院是公正的!”

高某是改革开放后通过辛苦创业先富起来的人,他只有小学文化,但勤劳朴实,很能吃苦。创业的时候,他和妻子在寒冬腊月开着自己的五征农用三轮车去莱芜拉货,白天装车,晚上赶路,顶着刺骨的寒风一天一夜跑一个来回,手脚都冻烂了。多年辛苦终于积攒下一份家业,却因为两人都忙于生意,唯一的孩子高某某从逃学上网、打架发展到今天闯下大祸。

因为是未成年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最终法院对高某某宣告缓刑,依据新确立的“前罪封存”制度将犯罪档案封存,给了这个少年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高某特意打电话来谢我,说法院办案不仅公正,而且高效,立案第二天送达起诉书,十天后不公开开庭审理,五日后宣判,当天取保候审,儿子从看守所出来站到他面前的时候,他还感觉像在梦里。他反复说:“原以为法院高高在上,没钱、没人很难得到公平判决,没想到一分钱没花,儿子就出来了。”

司法改革,净化了办案环境,提高了司法效率,改进了司法作风。

我老家刘庄有个农民叫老刘,话多、嗓门高、脾气大、法律意识淡薄、较真儿、认死理儿是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去年,他妻子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吃东西只能靠针管打流食,为了治病家里债台高筑,肇事司机却在逃离现场后拒不赔偿。为了给妻子讨一个公道,老刘心情忐忑地踏进法院大门。一名法官热情地接待了他。一个问候,一杯热茶,一声请坐,让不安的老刘心里安稳了不少。因他家庭困难,立案后法院特意给他减免了全部诉讼费。开庭的时候,面对百般抵赖狡辩的被告人,老刘气得手直打哆嗦,心想,都说“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对方有钱能送礼,这法院要是他家开的,我就一头撞死在这!因案情复杂,法院两次开庭,经慎重研究,最终判决肇事司机赔偿老刘各项损失60余万元。裁判生效后,执行法官迅速出动,北上南下,给老刘执行回了这笔救命钱。老刘满怀感激地给法院送来了一面锦旗,上书八个烫金大字“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他对法官说:“对方撞了人还不认账,这两年我都觉得没法活啦,是法院给了我一个公道。法院一分钱没要,法官一根烟没抽,一顿饭没吃,以后谁再说法院不公,我第一个不答应!”

社会在变化,法院也在变化。越来越公开,越变越便民。为了方便群众诉讼,推进司法公开,法院通过电子触摸屏、短信平台、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使办案流程、办案进度、法官电话、庭审录像、裁判文书等全部可查看、可发问、可监督。从上海来菏泽法院立案的刘女士,通过案件查询密码或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就能随时查询自己案件审理和执行的最新进展情况。她惊讶地说:“没想到菏泽法院的信息化水平这样高!”

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我相信法院和法官会日益接近我们理想中的模样——那就是以法为是、以民为天、以公为上,用智慧评断世间的纷争,用良知守住法律的公平,用正气捍卫人间的正道,用忠诚书写法治的春秋!

□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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