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出台生活物资保供稳价20条举措 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居民日常生活物资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本报讯(记者张啸)2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居民日常生活物资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通知》,从保障货源供给、搞好商贸流通、畅通运输通道、加强价格监管、引导市场合理预期、压实县区责任六个方面制定了20条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切实保障菏泽市疫情防控期间居民日常生活物资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货源供给方面,全力保障蔬菜生产供应,加强猪肉及禽肉生产供应,发挥市场调控作用。科学指导广大菜农加强蔬菜大棚、日光温室管理,搞好病虫害防治,增加新鲜蔬菜产出,确保质量安全;协调屠宰加工企业按合理价格敞开收购,投放库存,稳定货源,加大畜产品消费引导宣传,有效增加替代供给;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控作用,及时发布销售供求信息,实现销售信息共享。
商贸流通方面,疫情防控期间坚持每日开展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日常监测,掌握重要商品供求重大变化,加强市场分析、信息共享和市场引导,确保不发生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推进产销衔接,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加强补足短缺,加大对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商品采购力度,加强货源组织;同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适时组织投放储备肉及储备菜,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
畅通运输通道,为提升查验效率,对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简化查验手续和程序。疫情防控期内放宽装载比例要求,ETC车辆实行网上或入口车道预约申报,现金交费车辆出口由收费站视情况抽验,不再实行每车必检。保障绿色通道,加强对装载鲜活农产品、畜禽饲料等畜牧业生产原料运输车辆的疏导,优先进行驾驶员体温检测,优先保障绿色通道车辆快速通行。对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连锁超市配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疫情防控期间,菏泽市将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日用品特别是肉、禽、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力度,启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对工作预案,授权有关县区必要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牟取非法利益,非法控制、垄断相关物品的生产、运输、经营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市场运行情况每日按程序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并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互联网平台等适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同时加强对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居民均衡消费,避免引起市场恐慌抢购。
各县区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坚持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本辖区市场供应信息,准确做好分析研判,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供应保障工作。要加强产销对接,开辟“绿色通道”,避免出现农产品滞销和断供现象。要引导城区和乡镇重点商场超市正常营业,实现重点商场超市生活必需品集中供给,方便城市乡村居民消费需求。杜绝流动商贩在小区门口摆摊设点,避免人员集聚带来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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