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劣药,企业被罚21万余元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文杰)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昨日获悉,山东鲁药制药有限公司和菏泽市金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分别因生产劣药等问题拟被处以行政处罚。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山东鲁药制药有限公司因生产劣药、提供检验资料部分签名不真实,被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53040元,并处药品货值金额三倍215664元的罚款;对该公司部分检验资料签名不属实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
此外,菏泽市金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生产地址发生改变,未依法办理变更、未按照经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生产医用冷敷贴,也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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