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恢复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

菏泽日报 2019-07-03 11: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仝志华)7月1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菏泽市即日起恢复异地公积金贷款,并实施新的异地缴存职工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人员贷款政策。

恢复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同时,降低了异地缴存职工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缴存家庭由最高可贷30万元降至最高可贷2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由最高可贷50万元降至最高可贷40万元。异地缴存职工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人员的货款年限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不再顺延。且凡在“托管户”管理的缴存人员均按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政策执行。

7月1日前已受理的贷款申请,仍按原政策执行。

新闻推荐

菏泽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上党课庆“七一”

本报讯(记者马琳通讯员朱坤平)7月1日,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以上党课的形式庆祝“七一”建党节,支队党总支书记、队长杨继香...

菏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菏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