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的商铺,租客赖着不走,咋办?市民购房遭遇烦心事;开发商:已与租户多次协商,租户最终同意搬离

牡丹晚报 2018-11-28 10:06 大字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亚雯

“自己花钱买的商铺,租客却赖着不走,不仅收不到租金,自己也没法用……”近日,市民王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她遇到的烦心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11月26日,牡丹晚报全媒体带着疑问进行了采访。

业主:逾期近俩月,开发商的租户未搬出

11月26日上午,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来到事发地——菏泽毅德城,见到了一筹莫展的王女士。

王女士介绍,去年2月份,她在菏泽毅德城购买了一套三层商铺,并签订了购房合同。“购房时,该套商铺由开发商出租中,租期截止到今年9月30日。我将这套房屋买下后,开发商将自购买之日起至租期结束 (今年9月30日)期间的租金返还给了我,共计8000余元。并约定好今年10月1日交房。”王女士对牡丹晚报记者说。

今年9月25日,王女士来到菏泽毅德城,查看租户搬家进展,发现住户没要搬家的迹象。

由于租户一直没有搬出,焦急的王女士只好寻找开发商协商解决。“10月1日就应该交房,但是现在逾期快两个月了,开发商迟迟没有让租户搬出,房子也没有交。”王女士无奈地说。

开发商:将给租户一个月时间搬出商铺

对此问题,菏泽毅德城招商中心负责人张先生表示,开发商已经多次给该租户做工作,但是租户迟迟未搬出。

“11月23日,经过我们多次劝说,租户同意搬出,将房屋归还给房主。”张先生说,自10月1日至租户搬出之日产生的租房费,将由开发商承担,并付给王女士,“我们给租户的搬离期限是一个月时间,一个月之内必须搬完,并进行房屋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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