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报假警称“强奸他人” 结果被警方拘留10日
本报讯(YMG记者赖皓阳通讯员王春静车永驰)“我把别人强奸了,你们来抓我吧。”近日,福山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的报警电话称,他把别人强奸了,并告知接警员自己所处的地址,随后挂断了电话。
这是犯罪嫌疑人自首么?接到报警后,天府街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男子所处位置。经现场讯问,男子矢口否认自己强奸他人,通过对在场女子的询问,民警进一步确定了不存在强奸的事实,报警人刘某顺系报假警。
经进一步讯问得知,违法行为人刘某顺,菏泽人,28岁,曾因盗窃、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11月初,无所事事的刘某顺从菏泽来到烟台,以找工作无住所为理由,借住在女性朋友刘某家中十余天,朋友见刘某顺除了打游戏毫无找工作的迹象。于是17日,朋友婉转表达了希望刘某顺离开她家的意愿,而刘某顺不肯离开,两人争吵升级。刘某顺不冷静之下赌气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随便找了个理由说自己把别人给强奸了。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顺因谎报警情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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