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助学贷款8月1日起受理 助学贷款办理于9月12日结束办理地址为牡丹区实验中学

齐鲁晚报 2018-07-25 01:56 大字

本报菏泽7月24日讯(记者 李德领 通讯员 邹爱武) 24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牡丹区教育获悉,自8月1日起,牡丹区(含高新区)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办理于9月12日结束,办理地址为牡丹区实验中学。

申请贷款的主要条件是被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牡丹区或高新区。经有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并且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据悉,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本专科学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如借款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贷款资金首先用于缴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一般从7月20日开始。高考录取新生须在领取到高校录取通知书之后申请贷款。首次贷款学生首先要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用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学生系统,点击“贷款申请”;选择下面的“新增”,根据提示填写提交贷款信息;选择本年度的贷款信息,并点击下面的“导出申请表”,把文件保存到电脑上并打印。再次贷款(续贷)学生直接登录学生系统,提交200字左右的续贷声明并填写续贷申请信息,导出打印申请表。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续贷申请可由其中的一人)持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申请并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

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学生资助中心于10月10日前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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