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遭遇户口滞留警方出手强制迁出户改新政后首份迁户告知书发出
本报8月23日讯(记者陈彦杰)今天,历城警方发出户改新政后全市首份要求原房主迁出户口告知书。20个工作日如果原房东拒不迁户口,派出所将强制迁至社区集体户。
2016年2月,菏泽籍李严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位于历城区花园小区4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当时卖房人王某告诉她,自己的户口不在房子上。但李严办下房产证,办完抵押手续后发现,房子上还有一个王某某的户口。经查询发现,王某某是房子的前房东。李严夫妇有一个5岁大的孩子,因上学急需办理落户,他们四处寻找王某某数月无果,拿着房产证,就是不能办理落户。
8月11日,济南市实施新的户籍政策后,李严及时到派出所咨询。民警告知,根据新实施的户籍政策,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后,原房主应及时将户口迁出,针对原房主拒不迁出的,经现房主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履行告知程序,对原房主下达告知书。
23日下午,历城公安分局洪家楼派出所和分局户政管理科的民警经现场查询,找到王某某的一个电话,但是已经停机。由于无法联系到王某某,历城警方发出了全市首份要求原房主迁出户口的告知书。告知书显示,派出所履行告知程序后,如果王某某20个工作日之内不将户口迁走,派出所将把户口迁至社区集体户。
李严告诉记者,她是济南户改新政的“双重”受益者。按照以往的政策,派出所即使迁走原房东的户口,40多平方米的房子还是不能落户,“新政”规定落户不限面积,现在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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