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没结成,5.2万元彩礼难要回 法院判决女方全部返还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11月4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巨野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章缝法庭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判决女方依法返还男方彩礼款5.2万元。
家住巨野县万丰镇的王某(男方)与赵某(女方)经媒人介绍相识,并于2016年农历正月十六订婚。订婚当日,王某依农村习俗给付赵某彩礼12万元,王某父母共给付赵某见面礼2万元,其他礼金2000元,赵某于当日返还王某2万元。双方家长都盼着王赵两人喜结连理,并按照当地习俗将结婚事宜提上日程。
2016年5月,王某与赵某商量结婚事宜,不料产生纠纷,一气之下还解除了婚约,后经中间人调和,赵某退还王某彩礼7万元。3年过去了,剩余5.2万元彩礼款赵某迟迟不肯返还。为尽快将剩余的彩礼要回,无奈,王某一纸诉状将赵某起诉至巨野县人民法院。
日前,巨野县人民法院章缝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被告赵某不同意返还原告王某剩余的5.2万元彩礼款,辩称只收了原告王某彩礼款9万元,当时回了2万元,剩余7万元已全部返还。
后经法院询问订婚时的3名媒人、订婚见证人和物证质证,法官认定3位证人证言能够相互印证,并且证人证言与彩礼交付记录、原被告的微信聊天截图能够证实他们之间彩礼交付的事实。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官依法判决被告赵某返还原告王某彩礼款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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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巨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