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索贿等共计740万余元 巨野县原副县长陈宜民获刑15年
□记者杨璐
生活日报4月10日讯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10日发布消息,巨野县原副县长陈宜民因贪腐获刑15年。
经查,菏泽市巨野县原副县长陈宜民,在担任巨野县田桥乡党委书记和巨野县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索贿、非法占有、挪用公款,涉案金额共计740万余元。近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宜民有期徒刑15年。
记者从巨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获悉,根据《巨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巨政发〔2012〕1号),担任副县长的陈宜民协助县长刘文林分管财政、税务工作,协助副县长李军分管大项目推进及煤化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分管城乡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市管理、城镇开发、国土资源、通信、保险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协调市场管理以及分管部门的招商引资和所包大项目。
新闻推荐
本报讯(特约记者 胡安迎)2月16日,大年初七,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钢城区政府办公大楼里静悄悄的,没有了往年的串门拜年,广大机关干部第一时间投入到正常工作中。这天上午8点半,区领导在办公楼前集合统...
巨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巨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