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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将向铁路沿线延伸菏泽铁路沿线将成靓丽风景线将铁路沿线棚户区、城中村纳入地方政府棚改、城中村改造范围,优先改造

牡丹晚报 2016-09-29 00:00 大字

□牡丹晚报记者 邵建国

9月27日,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会议在市政府第四会议室召开,发布了日前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指出,从今年10月至明年8月,菏泽市将高标准、高质量地对全市铁路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铁路沿线净化、绿化、美化水平全面提高,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着力营造“干净整洁、生态美丽”的铁路沿线环境面貌。

治理工作牵涉到9个县区,向两侧纵深200米

根据实施方案,菏泽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治理范围为京九铁路、新兖铁路菏泽段,途经牡丹区、定陶区、曹县、郓城县、鄄城县、巨野县、东明县和市开发区、市高新区9个县区。以铁路用地范围边线为起点,以最大视觉范围为限,向两侧纵深200米,重要路口、开阔区域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伸。

消灭卫生死角,关闭违规设置的渣土消纳场

彻底清理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含农田、河流、沟渠、道路两侧、桥下、池塘等处)的积存生活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将所有生活垃圾运送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找到乱倒垃圾的单位或个人,督促其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垃圾桶或运送到垃圾中转站;在有关企业、村庄增设垃圾桶,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对清理后仍然乱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罚。关闭违规设置的渣土消纳场,清运渣土,暂时不能清运的使用防尘网进行完全覆盖。组织清运乱倒乱放的建筑垃圾,运至正规的渣土消纳场。

限期拆除黑废品收购站(点)和小厂

方案指出,对于铁路沿线的废品收购站(点)和散乱小厂(小作坊),没有办理批准手续的,应限期拆除;有批准手续的,拆除乱搭乱建,建设(或整修)厂房,整平院落,将生产设备设施、物料等转移到室内。属于环卫部门管理的旱厕,纳入2016年或2017年改造计划,落实责任单位和改造资金,按照城市公厕设计规范,安排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改建为水冲式公厕,改造完成后纳入城市环卫部门管理。非城市环卫部门管理的公厕,由公厕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居负责改造。有供水设施的,按照水冲式厕所进行设计、建设,没有供水设施的,按照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人员。

将铁路沿线棚户区纳入地方政府棚改范围

将铁路沿线棚户区、城中村纳入地方政府棚改、城中村改造范围,列入改造计划,优先进行改造。将铁路沿线违法建设作为违法建设治理的重点和突破口,率先进行治理。

私自设置的户外广告,一律拆除

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设置的户外广告,一律拆除,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个人进行处罚;对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已经破损的,由广告设置单位负责更换;对城区内建筑外立面广告、商铺牌匾,按照该区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要求进行规范;对内容不健康的广告,责令设置单位更换,规定时间内不更换的予以拆除;县区界、重要出入口等处设置的广告、标识等,要突出文化和地域特色。

铁路两侧500米以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

方案要求,铁路两侧500米以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手续齐全、生产经营正常的畜禽养殖场,应设置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封闭围挡,配备污水、粪便贮存、处理、运输和综合利用设施。无备案手续造成严重污染且整改不到位的养殖场,应按规定限期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后的土地,应依法恢复用途或用于绿化等。

铁路沿线适宜绿化的区域要全部用于绿化

铁路保护用地范围内适宜绿化的区域要全部用于绿化,建设苗圃、防护林等,建设游园绿地的应先设计、后建设。现状为耕地的继续种植农作物或经济林,其它闲置土地适宜绿化的建设苗圃、防护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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