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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两万元后“玩失踪”巨野一女子犯信用卡诈骗罪获缓刑卡又刷爆了,怎么办呢?

牡丹晚报 2016-08-24 00:00 大字

信用卡

本报讯 (牡丹晚报记者邵建国 通讯员 周广伟)如今,信用卡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如果使用不当、恶意透支,也必将“透支”自己的自由,付出沉重的代价。8月22日,牡丹晚报记者采访了解到,近日巨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一妇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巨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苗某,女,1986年出生,巨野县人。2012年7月20日,苗某向一银行申领信用卡一张,开始时她尚能归还借款及利息。但自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她在明知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仍累计透支本金20000.14元。

恶意透支信用卡后,所涉银行根据预留的手机号多次催苗某归还款项本息、并寄送还款通知书。对于银行的催讨,她抱着“能躲一时是一时”的侥幸心理而置之不理。后来,她索性变更了手机号码和住处,把此事抛到了脑后。

由于苗某的手机号和住处都已变更,所涉银行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她得知银行报案后,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自2014年6月开始陆续归还了所欠本金。

2015年11月,济宁市兖州区城郊派出所接到报警,在兖州区一商场附近发生一起纠纷。值班民警出警后,了解到报警人陈某杰称其丈夫与苗某之间存在纠纷。值班民警在核查双方当事人身份时,发现苗某为网上在逃人员,遂将苗某抓获。

对此,巨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苗某已全部偿还透支款本息,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可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办案法官希望通过牡丹晚报提醒信用卡持有人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量入为出,合理使用信用卡消费,避免陷入“泥潭”。如果暂时还款有困难,应及时与银行联系,说明原因,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否则会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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