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意谈恋爱,“无业男”屡骗“女友”
□牡丹晚报记者 冯 锴
今年年初,菏泽离异女子阿红通过朋友阿梅介绍,认识了一名叫“陈涛”的郓城男子。经过两天的交往,“陈涛”给阿红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陈涛”自称做着生意,家庭情况也不错。对此,阿红比较满意,想真心与他交往,对“陈涛”借钱应急的请求也未加怀疑。
让阿红始料不及的是,“陈涛”在“借”了她万余元现金后便杳无音讯。
11月14日,阿红逛街时偶遇“陈涛”,紧追不上。幸有正在巡逻的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车站派出所民警相助,才将骗子“陈涛”擒获。直到此时,阿红才知,曾经的“恋人”不过是个无业人员,“陈涛”也不是他的真名。而被“陈涛”欺骗的,还不止阿红一人。
街头追骗子,民警出手相助擒获
11月14日,阿红正在菏泽香格里拉广场闲逛,一个熟悉的身影让她心头一震。
确认那个身影正是一个叫“陈涛”的男子后,阿红怒气冲冲地走上前去,想拉住“陈涛”。
见到阿红,“陈涛”也是一惊,随后转身逃跑。阿红在后面紧追不舍,眼看“陈涛”就要逃脱,阿红急中生智,大喊“抓小偷”、“有人抢劫”。
此时,一辆巡逻的警车恰好经过。听到阿红的喊声,民警立即下车,帮助阿红追赶 “陈涛”,很快就将他抓获。
原来,“陈涛”是阿红在几个月前经人介绍谈的 “对象”,可他不仅欺骗了阿红的感情,还在骗走她万余元现金后玩起了失踪。
经过警方审讯,阿红才知道,她所认识的“陈涛”的一切信息都是虚假的。
其实,“陈涛”真名叫丁某,他对以处对象为名诈骗阿红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卖房是幌子,实为物色作案目标
事情还得从去年年底说起。
阿红的朋友阿梅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工作,2014年12月6日16时许,化名为“陈涛”的丁某来到阿梅所在的中介公司,称要卖房。阿梅询问了丁某所要出售房子的信息并做了登记,此后,丁某并没有离开,而是和阿梅聊起了天。
其间,丁某称自己家里有几辆半挂车,还有三处房产,并透露自己目前单身,要求阿梅为自己介绍条件好的对象。阿梅感觉丁某家里的 “条件太好”,一时没想到有合适的熟人可以给他介绍,便将此事搁置。
今年1月8日,丁某又来找阿梅。禁不住丁某的软磨硬泡,阿梅便给他介绍了一名女子。
1月10日,丁某再次找到阿梅,称其之前介绍的女子自己没相中,请她再费心介绍。阿梅想了想,感觉丁某的年龄等条件都符合朋友阿红的要求,便将阿红的联系方式给了丁某。
假意谈恋爱,借走万余元现金失联
离开阿梅后,丁某立即给阿红打了电话,并约她共进晚餐。
当晚,丁某和阿红见面后,自称家住牡丹区,有两辆半挂车,做运输生意。初次见面,丁某给阿红留下了不错的印象。而在随后的几天,丁某经常到阿红的工作单位找她,并约她下班后一起吃饭。随着接触增多,丁某的温柔细心让阿红对他的好感与日俱增。
交往几天后,丁某联系阿红,称自己货车运输生意急需用钱,向阿红借6000元钱。阿红并没有多想,随即到银行取了钱交给丁某。两天后,丁某再次找到阿红,以请客户吃饭为由,再向阿红借5000元钱,并承诺与上次所借6000元钱一并归还。阿红再次同意,丁某这次还向阿红打了欠条。
然而,让阿红意想不到的是,丁某此后便杳无音讯。在与阿梅联系后,她们感觉被丁某诈骗,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车站派出所民警张建国介绍,丁某其实是一名无业人员,所谓的货车运输生意都是他编造的谎言,他向阿红“借”的万余元现金都被他用于吃喝玩乐和赌博挥霍。而警方经过调查了解到,丁某之前在巨野县还以同样的手段诈骗另一名女子5000元,还曾因抢劫被判过刑。
目前,丁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中涉案人员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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