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大围捕
有盗窃前科的郓城县中年男子高某某与巨野县张某某出狱后不思悔改,在夜里用秸秆做掩护,装扮成“稻草人”在郓城县南赵楼、郭屯、唐庙等乡镇,流窜入室盗窃20余起,涉案价值2万余元。4月21日凌晨3时许,两人再次盗窃时,高某某被蹲点守候的郓城警方当场抓获,狡猾的张某某趁着夜色潜逃。
3月7日凌晨5时许,郓城县郭屯镇王某某、丁某某报案称,其家中一辆银白色爱玛牌电动三轮车、玉米、衣服等被盗,价值3000余元。3月18日、4月9日,郭屯镇辖区又相继发生6起夜间入室盗窃案。郓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抽调刑侦大队、郭屯、南赵楼、武安等派出所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办案民警在查看案发现场必经之路监控时,惊奇地发现每一个案发现场都有一个用玉米秸秆制成的 “稻草人”经过监控探头。经仔细查看,办案民警发现“稻草人”竟长了脚,遂认定“稻草人”是盗贼故意用来遮挡自己的,于是将连续发生的8起案件并案侦查。由于,无法全面显示盗贼特征,办案民警遂锁定时间段扩大范围搜索。在调取南赵楼镇水闸视频监控时,办案民警发现每次案发时间段前后,都有两名与嫌疑人特征相似的人经过,断定该处为盗贼作案的必经之路。
4月20日23时40分,视频蹲守民警发现同骑一弯梁摩托车的两名嫌疑人从监控点经过,专案组民警立即组织人员蹲点守候。4月21日凌晨3时许,一中年男子骑电动三轮车经过水闸,办案民警立即对其盘问,该男子把电动三轮车一扔转头就跑,在跑出10余米后,被民警擒获,另一人仓皇逃遁。办案民警当场查缴一辆电动三轮车、玉米、衣服等物品。
经审讯,被擒男子叫高某某。在铁的证据和民警教育感化下,其如实交待了伙同巨野县张某某连续盗窃20余起的犯罪事实。
经查,高某某2008年因盗窃罪被巨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2年底被菏泽监狱假释。2014年,高某找到同是因盗窃被处理过的巨野县张某某提出弄点钱花,两人一拍即合。经过预谋,自今年2月份以来,两人驾驶一辆黑色弯梁摩托车,携带梯子、钳子、撬棍等工具,在下半夜进行作案,每一次都盗窃两家,一家盗窃电动三轮车,另一家见啥拿啥,实施“搬家式”盗窃。盗得电动三轮车、粮食、酒、衣服等物品,全部由张某某销赃至巨野县等地。由于两人都有前科,反侦察能力极强,知道现在郓城县每个村庄都有监控。于是,在通过作案必经之路监控时,两人从村内拿玉米秸秆挡住。 宋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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