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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暖试压漏水楼下住户遭殃,谁担责?律师:应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承担主要责任

牡丹晚报 2016-06-30 10:06 大字

□牡丹晚报记者 敏静

近日,鄄城县阳光名郡小区业主刘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前段时间,楼上的住户在地暖试压时出现管道漏水的情况,大量的水滴渗入刘娟家中,对房子墙面、地板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由于没有达成一致协议,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希望本报记者帮助协调处理。

墙面起皮、脱落,部分壁纸和木地板也出现了损坏

6月27日,牡丹晚报记者在鄄城县阳光名郡小区见到了反映人刘娟。据她介绍,这套住房购买于2012年年底,经过精装修,他们全家于2013年入住。今年三月份,刘娟回家后发现房子的顶棚漏水,她立刻上楼查看,才知楼上业主家的地暖管在施压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当时,楼上的住户准备装修房子,装修之前首先要测试地暖,首次测试就出现了漏水的情况。”刘娟称,发现自己家的顶棚渗水后,她曾先后两次找到物业公司,可物业公司却迟迟没有关闭水阀,导致渗水的情况越来越严重。

“前不久,一块墙皮掉在了我儿子的头上,现在想起来还后怕。”刘娟告诉牡丹晚报记者,自己的房屋之所以出现了墙皮脱落和渗水的情况,其实是由于楼上装修房子造成的。

事情发生后,刘娟多次与物业和开发公司进行协商,却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时间长了,经过浸泡的墙面开始起皮、脱落,部分壁纸和木地板也出现了多处损坏。

刘娟认为楼上的邻居还未入住,目前仍然属于毛坯房,不应该承担责任。另外,房屋漏水后,她已及时向物业公司反映,所以,相关责任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可物业公司却称,房屋渗水这种情况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责任。

物业公司:愿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刘娟家房子的维修问题一直没能解决呢?随后,牡丹晚报记者联系了鄄城县阳光名郡小区物业负责人。

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牡丹晚报记者,刘娟在该小区除了有一套住房外,还有一处门市,她开了一家洗车店,而前段时间,物业公司在检查中发现洗车店存在非正常用电的情况。

“他们当时欠下了很多电费,我们正在协商这件事如何处理时,出现了房屋渗水的情况。当时对方承诺,补交一万元(部分)电费,房子则由他们自己进行维修。”他说。而对此说法,刘娟并不承认。

另外,该负责人表示,业主发现楼上房屋漏水后,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物业公司,而是通知了售楼部;尽管如此,鉴于楼上住户家渗水确实对刘娟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所以,他们愿意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前提是业主的赔偿要求不能太过分,否则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律师:应由开发商承担暖气管道漏水的主要责任

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刘娟家因楼上施压造成的渗水情况,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相关责任呢?牡丹晚报记者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律师赵东全。

牡丹晚报记者采访得知,关于采暖的保修期应该是两个采暖季,而刘娟家楼上的房屋,在第一次试压时就发现了漏水的问题,由于仍然在房产质量的保修期之内,因此,应当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承担暖气管道漏水的主要责任。

另外,楼上业主在施压过程中没有留在现场进行查看,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赵东全告诉牡丹晚报记者,受到损失的业主——刘娟在发现管道漏水之后,及时通知了开发商售楼部,售楼部有义务及时联系物业公司或者供暖单位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漏水,避免产生损失。由于开发商、售楼部的过失,或者是物业的过失,造成大面积漏水,导致楼下相邻住户受到了相应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应该承担有关损害的赔偿责任。

赵东全表示,刘娟在发现漏水后,及时通知了相关部门,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不应该承担责任。

那么,如果业主存在非正常用电的情况,和房屋漏水维修有没有直接关系呢?针对这一问题,牡丹晚报记者也进行了咨询。

赵东全表示,如果刘娟确实存在不正常的用电行为,也应当由公安机关和供电部门予以处罚,物业公司没有处罚权力;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就漏水事件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住户非正常用电的行为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不能以此来免除物业公司或者开发商应当承担的维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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