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思悔改,盗窃车内财物再“进宫”
本报讯 (通讯员 陈爱霞李增强)菏泽男子张某多次因盗窃被判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干起老本行,流窜菏泽城区和鄄城县城盗窃车内财物。近日,张某在菏泽城区盗窃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9月25日凌晨2时许,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丹阳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看到一可疑男子在实施盗窃。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但在现场并没有看到报警人所说的情况。但是,民警没有放弃,而是对周围进行巡逻。在巡逻过程中,民警发现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骑着一辆自行车,走到一辆车前停下来拉了拉车门。民警马上提高了警惕,尾随其后,发现该男子拉开其中一辆车的车门后,进入了车内,并在车内翻动东西盗窃车内物品。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慢慢接近该男子所在的车辆,并没有急于上前抓获,而是尾随其后。在该男子拉开一辆拖拉机的车门实施盗窃时,将该男子堵在车内抓获。
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姓张,其对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在其身上搜出盗窃的驾驶证、行驶证各一本,并起获在拖拉机内偷的半编织袋衣服,遂将张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处理。
民警通过网上查询发现张某曾因盗窃被判处拘役5个月和有期徒刑11个月。据张某交代,其出狱后不思悔改,继续干起“老本行”,在鄄城县城、菏泽城区多次作案,或对未锁车门的车辆进行拉门盗窃,或以砸车玻璃的方式进行盗窃。
现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菏泽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提请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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