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男子外逃三年终落网
据了解,2013年6月,东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多名群众集体报警称,辖区一家投资咨询公司拒绝返还他们用于投资收益的现金共计228万元。经详细询问得知,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间,几名报案群众在了解到辖区“东明盛鑫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有关投资收益的宣传后,先后分别拿出5万-50万元不等的现金放在该公司进行投资。2013年2月,该公司一直以收益不好、公司没钱等为由不再发放投资收益。至2013年6月,该公司又以负债等为由拒绝返还群众投资本金,并且主要负责人已经失去联系。
案件发生后,东明警方高度重视,多次联合工商及金融部门往返浙江、山东、河南等多省地对该涉案公司和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仔细核查,发现该涉案公司不仅在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成立,并且在没有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资质的情况下,对外以“投资零风险,绝对高收益”等标语作为宣传吸引投资,所吸收公众存款则用于个人投资或向他人发放贷款,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13年10月,东明警方经缜密侦查、周密部署,将该公司一名负责人李某成功抓获(已判刑),并对另外一名公司负责人陈某进行全力追捕。
2017年2月15日,经过大量的梳理排查和劝逃工作,东明警方获悉了该案嫌疑人陈某在甘肃省的活动线索,遂立即前往青海开展了为期近两周的调查和蹲守工作,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于2月28日在当地一石料厂内将该陈某成功抓获,并安全押解回东明。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进行进一步审理。
新闻推荐
年轻人,请善待野生动植物菏泽市启动第四届“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冯锴)3月3日是第四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聆听青年人声音,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当天上午,市林业局、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在菏泽儿童公园门口举行宣传活动,并对今年开始...
东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东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