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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分红”

菏泽日报 2015-03-11 09:43 大字

“娄嘉胜7500元,高红云4500元,孙玉琴4500元,谷珍香4500元……”

3月9日,在东明县马头镇富民源农业合作社分红现场,眼看着一沓沓红红彤彤的票子被领走,参与分红的社员喜气洋洋、情绪高涨。

尽管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关系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合作社的盈余,除了一小部分留作公共积累外,大部分根据社员与合作社发生交易额的多少进行分配。

据富民源农业合作社理事长刘修甫介绍,富民源合作社成立于2011年,作物种植面积6000多亩,社员156户。四年来,该社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建立机制,规范运作,完善管理,强化服务,依靠科技与创新,在农民增收、打造品牌、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马头镇党委书记陈东明说,富民源合作社给全镇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做出了表率,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合作社先后被农业部授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省级示范社、菏泽市明星示范社等荣誉称号;2011年,刘修甫被国务院评为“全国种粮售粮大户”,2012年被农业部评为“种粮标兵”,2013年被评为“第三届乡村之星”。

通讯员  王恩标   记者   臧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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